2013-3-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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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周圍告 為袋扣要MK舖賠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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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再有商戶被法國名牌LV(LOUIS VUITTON)指侵犯版權,要求賠償及登報道歉。兩間分別在旺角及深水埗的商戶指,早前收到LV來信,指兩店售賣的手袋侵犯LV袋扣(S-Lock)版權。有店東聲稱,不知該款設計是LV專利,希望對方高抬貴手。記者:徐雲庭 梁瑞帆
兩間被指侵權的店舖,分別是旺角兆萬商場一樓的時裝店「nabu nabu」及深水埗汝州街「源泰紐扣」。前者被指出售的一款手袋侵權LV袋扣設計(S-Lock);後者亦指出售的一個類似煙盒小袋袋扣同樣侵權。S-Lock是LV其中一款在香港註冊商標,在多款手袋及手腕皮帶均見該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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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時裝店一款手袋的袋扣,被LV指侵犯S-Lock版權。LV發出信件中,附有S-Lock的設計(下圖),惟老闆娘雷太稱兩款設計不盡相同。梁瑞帆攝
兩款設計不盡相同
「nabu nabu」63歲老闆娘雷太表示,時裝店開業約7年,主要賣日本時裝,小本經營,每月盈利約一萬元。去年5月從日本買入兩個手袋,來貨價約120元,售220元,她將手袋放在櫥窗銷售,至7月26日一名男子來購買,並議價至200元成交。
該店於9月26日收到LV來信,指該手袋的袋扣侵權,要求在10月4日前賠償四萬元及登報道歉,雷太兒子其後以母親年老多病寫信給LV求情,但LV上月26日再度發信,更將賠償額加至15萬。
雷太聲稱,並不知袋扣是LV專利,而且兩款設計不盡相同,「LV有小匙孔,我哋冇」。她事後即時將另一同款手袋下架,聲稱是無心之失,希望LV可以放過店舖或減低賠償額,否則時裝店便要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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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毫子都唔會畀」
「源泰紐扣」負責人楊先生稱,因生意難做,去年12月在深水埗廠戶拿了一批小手袋在店內出售幫補,出事小袋他入了兩個,一個自用,一個出售給一名中年男子,豈料農曆新年前收到LV來信指袋扣侵權,要求賠償2.5萬。楊聲稱有關袋扣與LV設計不相同,不肯賠償,其後對方又將賠款減至5,000元,要求他昨日前繳款,但楊堅持「一毫子都唔會畀」。
律師梁永鏗表示,當事人不能以「不知情」、「不認識品牌」作抗辯理由,但可以在法庭上解釋自己貨物並非侵權,據理力爭。
另外,《蘋果》昨日報道的筲箕灣髮型屋被LV指侵權一事,髮型師陳先生稱不會向LV賠錢,並已作最壞打算執笠。本報昨向LV查問多宗侵權事件,均未獲回應。
來源:[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06/18185945[/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