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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4 11:11 sinta
呃學資累母坐監 官:警隊請錯人

【本報訊】兼職清潔女工為就讀公開大學的兒子,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領學費及車船津貼,卻隱瞞有10多萬元工作收入及數10萬元存款,從而獲多發逾1.5萬元津貼,被控欺詐罪。女工昨日認罪後透過律師表示,現年25歲的兒子畢業後加入警隊,昨日因上班沒有到庭。裁判官聞言直指「阿媽為咗佢(兒子)將單案攬上身,佢都唔嚟探吓,我真係懷疑警隊係咪請錯佢」,認為其兒子成為警員,屬警隊及市民不幸,女工終被判囚四周。記者:陸羽平 李啟發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指尊重法庭的裁決,補充所有獲聘用的警務人員均須通過三年的見習期,並按聘用條款享有假期。有資深警員則估計,今次事件可能影響被告兒子日後的升職機會。
女被告許愛華(52歲)昨由患精神分裂的女兒(17歲)陪同,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至於被告的警員兒子黃金源,於案發時為公開大學會計系學生。

[b]母親被判入獄四周[/b]
控罪指被告於2009至2012年間,為兒子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領學費及車船津貼,並簽名確認所有資料屬實及沒有隱瞞,3個年度內共獲發17萬多元。
學資處職員去年4月進行家訪,發現兩筆逾4,000元的可疑款項,均以支票存入被告的匯豐銀行戶口,因而展開調查,終揭發原來被告於該3個年度,透過從事3份兼職清潔工賺取共約11萬元收入;她另有一個中國銀行戶口於2008至2012年間,錄得30萬至約66萬元的存款。
兒子其後接受處方查問時表示,案發前向被告解釋有關資助申請表內容,更曾提醒被告交代所有資產,後來由兒子負責遞交申請表。處方見事態嚴重,將個案報警處理。
警方於今年1月24日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有做兼職清潔工,月入約3,100元,全家均不知她做兼職及持有該中銀戶口,又指有關存款實來自自己的父母。
控方指被告藉隱瞞資產,於2009至2011年度多領1.5萬多元;至於2011至2012年度,無論她有否隱瞞資產,均會獲全額津貼。被告原被起訴3項欺詐罪,她昨日承認其中2項,餘下一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終被判囚四周。

[b]稱剛畢業不便請假[/b]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的丈夫從事速遞工作,月入7,000多元,其中4,000元撥作家用,其餘家庭開支均由被告負責,一家人亦很少商量家事。被告為供兒子讀大學,需向父親借錢及申領貸款。兒子已於去年歸還涉款,政府沒有實際損失。
辯方續稱,被告的兒子剛自警察學堂畢業,不方便申請假期,故昨日未能到庭。暫委裁判官陳炳宙聞言即不屑謂:「全香港有兩萬幾個警察,少佢一個唔少,阿媽就為咗佢將單案攬上身,佢都唔嚟探吓,唔嚟睇吓,我真係懷疑警隊係咪請錯佢!被告做咗幾年清潔,佢(兒子)會唔知?算啦,我今次係處理被告,唔係佢個仔。」
官拒絕接納求情信
辯方回應兒子擔心牽涉本案會影響警務工作,或過不了警隊三年試用期,並呈上兒子撰寫的求情信。
裁判官明言不接納信件內容,指被告兒子沒有到庭,「顯示佢冇對阿媽關懷同支持」,認為被告因為幫兒子申領資助而犯案,「佢竟然置之不理,寫封求情信就草草了事,我對佢嘅品格好有疑問」。
裁判官強調本案性質嚴重,欺詐公帑等同與本港市民為敵,被告有預謀兼持續犯案,決定即時判監作懲。
案件編號:KTCC3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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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昨日由女兒陪同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資料圖片

來源:[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904/18408484[/url]

2013-9-10 09:09 t4rt54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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