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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14 13:59 sinta
住宅放寬換樓期 工商物業冇豁免 DSD減辣 樓市未亢奮

港府提出技術性修訂雙倍印花稅(DSD)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建議,放寬為「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而設定的「六個月」換樓期限。由購入新置物業的買賣協議日期起計,延後至由購入新置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而工商界一直爭取非住宅物業免DSD落空。
記者:馮健鏗 陳家雄

政府放寬DSD換樓限期,對樓市未見即時刺激作用,一手市場昨僅零星買賣。有市民直言將刺激換樓行動,但市場暫時未見換樓潮。

陳家強:壓炒風不鬆懈
陳家強表示,今次修訂「好技術性」,亦不贊同加入日落條款,籲外界不用無謂揣測政府是否放寬辣招,否則會發出錯誤市場訊息,刺激需求。而今次「樓換樓」修訂是針對香港居民,讓他們有更長的時間去換樓,稱政府不想樓換樓的港人繳納DSD,但難講幾多個市民或家庭受惠,「但一定會有嘅」。
自DSD實施以來,樓市已見降溫迹象,過去一年的樓價升幅,由去年1至2月的2.7%,大幅放緩至0.1%;租金升幅亦由過往平均每年1.9%的升幅,放緩至0.1%,反映DSD有效遏止樓價升勢。陳家強稱,政府打擊炒風不會鬆懈,將密切監察本港樓市的發展,並會採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以助維持樓市穩定及健康發展。惟他未有透露,DSD推出至今政府所得稅款金額。
但對於政府未有為非住宅物業交易作出豁免,做法受多位議員質疑。他解釋,是因為政策本身原意是助港人自置居所,故寫字樓和商舖不能同一而語,加上現時市場仍然是不明朗,故技術性更改暫只用於住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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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強表示,很難講有多少市民或家庭受惠,「但一定會有」。 

受訪市民考慮換樓
另外,他又提出,以同一交易文書購入住宅物業連車位的買家,可豁免車位的雙倍印花稅,條件是買家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若文書中有多過一個車位,則兩個車位都不獲豁免。
對於立法會近日頻頻「拉布」,或將令有關修例草案無法於本年度通過,他表示,會盡力爭取在今財年內通過修例草案,否則會對社會帶來一定影響,但他相信,不少議員亦希望有關條例草案能夠早日通過,而市民亦會歡迎相關修訂。
市民彭小姐表示,政府實施雙倍印花稅,嚴重打擊市民換樓意欲,「無形中要再畀多啲稅」,現在政府建議放寬DSD換樓期限,「延長咗,對某啲人,對換樓客會有幫助,因為多咗啲時間去搵樓」。她表示,受雙倍印花稅影響換樓,現在若放寬換樓期限,將會積極考慮換樓。
市民關先生表示,雙倍印花稅令置業成本增加,除非有必要,否則不會貿然換樓。放寬DSD換樓期限,對於換樓客而言,會有少少幫助,不過他就不會就此換樓。對於坊間言論指一手樓貼市價發售,或會吸引市民換樓,他認為,始終置業成本高,除印花稅,就算新樓,還要花費裝修。

【雙倍印花稅Q&A】
Q:甚麼情況下須繳納雙倍印花稅(DSD)?
A:2013年2月23日或以後簽立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均須繳納雙倍印花稅。
Q:政府建議放寬DSD換樓期限,若果落實,這與現時建議條例有甚麼分別?
A:現時香港永久性居屋買入新物業的6個月內,出售其在香港原有唯一物業,可獲豁免雙倍印花稅。若政府放寬換樓期限,期限將延後至買入新物業的售賣轉易契。假設換入二手樓,會較之前多約兩個月時間,若換入樓花物業將更長期,如樓花期30個月,連同6個月豁免期,變相就有36個月換樓期限。
Q:永久性香港居民於香港僅有一自住單位,打算換入600萬元上車盤,6個月內賣出原有唯一單位,可獲退回多少稅款?
A:根據現時建議條例,由於在港已擁有一個單位,須繳納新稅率6%,稅款36萬元。但在6個月換樓期限內將原有唯一單位賣出,可獲豁免雙倍印花稅,退回一半稅款18萬元。
Q:首次置業,終於夠錢買入600萬元單位連價值100萬元車位,要交幾多稅?
A:首次置業人士購買住宅可獲豁免雙倍印花稅,先付樓價6%作為印花稅,其後獲退回稅款18萬元,但車位屬非住宅物業,不獲豁免,車位價值100萬元,須繳稅1.5%或1.5萬元。
Q:《條例草案》修訂後,首次置業連車位又有何不同?
A:新修訂建議,買家購買前若沒有住宅及車位,可獲豁車位的雙倍印花稅,但必須以一份買賣合約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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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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