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 16:30
cindyanan
偷拍女友浴照,被捕後男友稱自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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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科技日新月異,除了改變現代人的生活習慣,也淪為犯案工具;一名單親媽媽發現遭男友偷拍洗澡短片而報警,該名男子竟向警方坦言,偷拍只供自己欣賞,沒有其他目的!
據悉,該名男子是趁女友洗澡時,把手機伸入浴室的窗內錄下整個洗澡過程,女方根本毫不知情,若不是懷疑男友「出軌」而查看對方手機內容,也不知道自己竟已成為短片主角。
投訴者楊女士(37歲,與前夫育有三個孩子)說,是在2007年認識鄧先生(49歲,來自砂拉越古晉)並成為情侶,男友在一家按摩院當按摩師,兩人一直沒有結婚,原因是鄧先生不願與妻子離婚。
楊女士今日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揭露此事。她表示,近年來她在事業上小有成就,開了一家按摩院,自己當老闆。
「回想過去,當時我真的很笨,居然會相信他,還每個月匯錢給他,資助他的生活開銷。」 她指出,兩人後來因許多事情而經常吵架,於是她在今年4月向鄧先生提出分手。「分手後,我就沒有再匯錢給他,結果他就開始騷擾我,還到我店裡在顧客面前詆毀我,影響我的生意。」 她說,對方的糾纏,讓店裡流失很多客人。後來經不起對方的死纏爛打,他們在8月份重新在一起,他也停止在我店裡進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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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歸還手機
「不過,復合之後,我們分房睡。直到前陣子看見對方透過即時通軟件與一名女子吵架,才知道他已婚,所以我才搬走。」
本月6日晚10時許,楊女士載男友回家後,對方撥電指不慎將手機留在車裡,要她把手機還給他。
「其實,我心中早已懷疑他另結新歡,在找到他的手機後,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便打開他的手機查看裡面的內容。結果,卻發現他分別在10月1日、5日和7日,趁我洗澡時,偷偷用手機錄影!」
楊女士澄清,她不知道自己被偷拍,第二天立即到格拉那再也警局報案。「他和警察說那些影片只是自己看,沒別的用途。」她說,雖然男友沒用偷拍的影片要脅過她,但不代表以後不會。因此她拒絕歸還手機,並再次提出分手。
[[i] 本帖最後由 cindyanan 於 2014-11-19 16:32 編輯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