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4 13:27
tailong2015
宣揚邪教侮辱國旗 江蘇射陽縣11人被判刑
據中國大陸反邪教媒體《凱風網》報導,2016年10月28日,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人民法院對唐學勇、季國偉等11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案進行審判,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唐學勇、季國偉等11人3年至8年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間,唐學勇在其射陽縣合德鎮交通新村的家中從互聯網上下載法輪功資訊,並製作成書刊、光碟、檯曆等法輪功宣傳資料,交給季國偉、安志霞等人向他人傳播,並分別向安志霞、季國偉、茆訓林、等傳授利用互聯網登陸法輪功網站下載、製作法輪功宣傳資料的方法,讓季國偉、安志霞、吳紅玉、茆訓林散發,安志霞、季國偉、茆訓林學會後,在各自家中設立“資料點”製作法輪功書刊、光碟等宣傳資料,先後由季國偉、安志霞、吳紅玉、董志勇、茆訓林、龔錦秀、吳玉萍、費代玉、柏瑞霞、張雲玲等人單獨或者結夥至射陽縣興橋鎮、特庸鎮、盤灣鎮、建湖縣上岡鎮、亭湖區黃尖鎮等地散發。2013年9月24日夜間,茆訓林、董志勇竄至亭湖區黃尖鎮小街散發法輪功宣傳品時,用鐮刀毀壞該鎮為營造國慶氣氛懸掛在路燈杆上114面國旗,嚴重侮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造成惡劣的影響。經審理法院認為,唐學勇、季國偉等11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應追究刑事責任,於2016年10月28日對唐學勇、季國偉等11人員進行公開宣判,並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