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3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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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文化協會涉違規辦學 (2008-01-11)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因一名十四歲男生考入武漢大學而揚名的中港文化協會,其轄下的預科學校涉嫌安排多收的學生,到未經政府核准的補習社上課,或觸犯《教育條例》。有學生批評校方不時更換上課地點,教師亦有如「車輪轉」。預科學校負責人否認超額收生,聲稱已把多收學生轉介到其他學校。教育局正跟進今次事件。
《教育條例》規定,任何學校的教員,除在該校註冊證明書所指明的房產教學外,不得在其他房產內教學。本報收到投訴指,開辦內地大學預備班的中港文化協會預科學校,涉嫌違規辦學,上、午、夜校核准學額各僅得十六個,但該校招收二百名學生,校方為逃避教育局監管,安排部分學生到旺角進佳教育中心及北角一所學校上課。
記者以學生身分致電「中港」查詢入學資料,一位姓賴的職員稱:「我們現時有二百名學生,在港島和九龍都有學校,但學校地址每年也變動,要到報名時才知道。」根據教育局的資料,該校的註冊校舍位於太子一商業大廈。
昨早八時半,一批穿覑「中港」校服的學生到進佳教育中心上課,多人均指是中港文化協會預科學校的學生,其中一名學生稱:「學校說收得太多學生,不夠地方用,所以借用其他校舍。自開學以來,我們已轉了一、兩次校舍。」
「中港」學生事務主任陳先生接受查詢時表示:「我們的確有過多學生報名,但已將多出的學生轉介到其他學校,他們已是別人的學生,我們沒有超額收生。」至於「別人的學生」為何穿覑「中港」的校服,他最初指「或者兩所學校的校服一樣」;其後又謂「穿我們的校服,當然是我們的學生,他們只不過去進佳補習」。
投訴人亦指該校教師不足,「數學科由去年九月開學至今,已更換了三位教師,有時更因未能請到教師,課堂無故變成空堂」。進佳教育的陳主任解釋:「因為教師質素差,我們才換人,這是為了學生好。」
律師黃國桐表示,若甲校的學生違規在乙校校舍上課,一旦遇上火警等意外,若乙校的保險保障範圍沒涵蓋有關學生的上課時段,學生索償時會遇到困難。